为保障中小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4月28日,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南谯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对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先后对琅琊区医院旁的食品批发市场(由原城南小学旁食品批发商户迁入)、市第一小学、市实验小学、乌衣镇中小学等学校食堂、校内超市、校园周边食品小卖部等处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证照取得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有无过期变质食品,索证索票、台帐建立情况以及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等。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操作间无防蝇措施或防蝇措施不到位,冰柜内生熟食品存放不规范、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过期以及供应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等现象;校内超市及校园周边食品小卖部出售无“QS“标识、无保质期的食品,超许可范围经营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一是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了没收,并要求商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要求学校强化对食堂和校内超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学生食品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