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在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和乌兰察布市市场抽检中,发现标示为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养血补肾丸等药品,经我局与相关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均系假冒药品,现予以通报。
1、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生产过的规格为每丸重9g的养血补肾丸。
2、西藏昌都日通藏医药研制中心藏药厂未生产过 “补肾丸(玉龙藏鞭)”、“补肾丸(藏秘金丹)”和“补肾丸(西域雄鞭)”的药品。
3、西藏昌都光宇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生产过 “补肾丸(中华藏鞭)”的药品。
4、河南老君堂制药有限公司未生产过批号为040328的龟甲胶。
5、营口宏升药业有限公司注册品种有壮腰补肾丸,但从未生产过带百宝丹字样的壮腰补肾丸。
6、洛阳民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生产过 “参鹿丸”药品。
请各地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密切关注以上药品,一经发现要给予严肃查处并查清购入渠道等,及时上报区局稽查处。
稽查处
二OO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