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祝县委、县政府与19个乡镇、11个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200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管理体系进行管理、督查、考核,使该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该县要求县乡政府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发挥好监管作用,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使用(餐饮)单位要切实负起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守法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各乡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大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开展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使用(餐饮)、消费全过程,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点、小作坊、小餐馆、小食品店、小摊点、农村牧区自办宴席、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粮、面、油、肉、酒、水产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两档一制”;特别要加强对流通经营、餐饮消费等单位索证索票、建立台帐和基本档案的督促指导和日常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和安全隐患。同时利用有效途径,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应急预案、加强食品药品“三网”建设等工作,全面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向解决根本问题转变,向制度化、信息化监管转变;向既注重质量安全又注重食品医药经济发展转变;努力为广大农牧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服务自治县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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