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明区商务局获悉,为确保食用肉品安全,从即日起,凡在该区各市场销售生猪产品的经营户,在运输生猪产品时,必须使用符合卫生和动物防疫要求的封闭吊挂运输车辆,外观使用统一的标识和图案。
据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贵州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及《贵阳市关于加强生猪产品运载工具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防止生猪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南明区作出生猪运输具体规定,生猪运输不得直接放在运输车的厢底上,生猪的肉、胃肠、心肝等必须分类存放,不得相互接触。运输生猪产品的运载工具及容器,每次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区商务、工商、公安、卫生行政部门对生猪产品运载工具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严禁未取得生猪产品运载资格的车辆运载生猪产品,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生猪产品运载标志”由市商务局统一印制,由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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