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牌 战 略 | 曝 光 台 | 行业动态 | 在线投诉 | 安全检验 |食品质量安全调查 | 战略合作伙伴 | 质量安全品牌
            食品安全简讯 | 展会信息 | 政策法规 | 维权与打假 | 诚信自律宣言单位 | 药品安全 | 权威发布 | 食品安全课堂
现在位置:『中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信息网』最权威的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门户网站->首页->质量安全品牌
河北今年所有取得QS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制品
时间:2008-4-3 14:54:57 来源:中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信息网 作者: 编辑:大盛 访问次数: 关闭

    从河北省质监局获悉,到今年底,所有取得QS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制品,必须在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或包装等处明确标明“QS”标志,凡接触食品的产品,必须在其包装或产品上明示“食品用”标志。

    目前河北省已有157家食品包装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质监部门已对未获证企业生产销售行为展开全面查处工作。

    据介绍,劣质食品接触材料被长期反复使用,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迁移到食物中,通过食用积累导致慢性中毒,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发育尤其不利。为此,国家质检总局从2006年开始就启动了第一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39种食品用塑料制品市场准入工作,饮用水桶、方便面袋、一次性餐饮具、塑料奶瓶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都在其中。目前第一批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已进入查处阶段。

    按要求,200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以生产日期为准),无论是否加印“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到2008年底,所有取得QS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制品,必须在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或包装等处明确标明“QS”标志,凡接触食品的产品,必须在其包装或产品上明示“食品用”标志。 

用户:
查看评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言:
◆ 新闻搜索 ◆

标题:

◆ 编辑推荐 ◆
暂时没有记录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在线下载 | 法律顾问 | 求贤纳才 |
版权所有:中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信息网
网站运营:文人远景传媒 技术支持:中质新调网络技术中心 易搜 E-mail: 5461qs@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