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的公告(2008年第2期) (国食药监市[2008]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对这些违法网站我局已经依法移送通信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违法网站予以公告(见附件)。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互联网上购买药品须谨慎。消费者可以登陆我局网站,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http://www.sda.gov.cn/WS01/CL0441/),了解相关情况,增强识别违法网站的能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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