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08年2月份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公告。同时要求各下属市局依据药品监督管理职能,重点加强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夸大药品疗效的药品广告的监测。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药品广告,该局将采取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