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国家药监局了解到,鉴于去年12月31日国家药监局吊销了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日前药监部门已对该厂所持有的包括注射用甲氨蝶呤和紫杉醇注射液在内的120种药品批准文号进行了注销。
去年7月、8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分别接到上海、广西、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地报告,反映部分医院在给白血病患者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部分批号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后,患者出现行走困难等神经损害症状。后经调查,华联制药厂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注射用甲氨蝶呤及盐酸阿糖胞苷等药品中,导致了多个批次的药品被硫酸长春新碱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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