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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1号食品安全警示:警惕河豚鱼中毒
时间:2008-4-14 14:22:59 来源:中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信息网 作者: 编辑:莎沙 访问次数: 关闭

    市卫生局昨日发布今年第1号食品安全警示:警惕河豚鱼中毒。

  市卫生局人士说,近年我市时有进食河豚鱼发生中毒的案例发生。目前已进入河豚鱼毒性最强季节,为避免发生中毒,确保生命安全,消费者切勿购买和食用河豚鱼。

  据了解,河豚鱼含毒性极强的神经毒素,称河豚毒素,在鱼卵、卵巢和肝脏中含量最高,其次为肾脏、血液、眼睛、鳃和皮肤。鱼死后内脏毒素可渗入肌肉。在每年春、夏季(3-5月)毒力最强。

  河豚鱼中毒一般在食后10分钟至3小时内发生,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胃肠症状,以及口唇、舌尖、指端麻木,眼睑下垂、四肢乏力、发冷,继而四肢肌肉麻痹等神经系统症状,最后因呼吸系统麻痹而死亡。

  河豚鱼毒素耐热,一般烹调温度无法将其去除,盐腌或日晒不能破坏。目前对河豚鱼中毒尚无有效解救药物。

  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河豚鱼。

  消费者发现违法经营、销售河豚鱼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举报。市卫生局要求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辖区内水产品市场、餐饮业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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